如果可以的话,和我见一面吧。

 

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个故事,关于森林的左先生和小糖,文章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,也就是说,从现在开始,我叫小糖。

冷知识的图片

01

很多人问我,为什么要来厦门。

 

我跟他们说,“因为离爸妈很近啊,而且这座城市也还挺浪漫的。”

 

这个回答到现在都没变,直到前几天整理旧物的时候翻到了刚来厦门时候写的故事,整整五万字。

 

认真看完后发现,我这八年时间,喜欢的好像是同一个人。

 

所以为什么要来厦门呀?

 

因为左先生说他喜欢厦门,他说毕业后要来厦门发展,他说这座城市很浪漫……

 

这样的话他说了不下十次,于是我更加坚定,他一定会来。

 

可是在我下定决心准备出发前往厦门的时候,他跟我说不来了,扭头去了别的城市。

 

我记得那天下午,我哭哭啼啼地给闺蜜打了个电话。

 

我说他又骗我,我说他就是个渣男,可是回过头去想,他从来没有答应过我什么,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。

 

后来的情况就是我去了厦门,写了故事。

 

经常是,电脑在桌子上放着,周围全是擤了鼻涕擦了眼泪的卫生纸。

 

其实写完我就释怀了,没多久就开始了新的生活,遇见了新的感情,直到前几天看完自己写过的东西,我又一次陷入爱而不得的痛苦中。

 

02

故事的大部分内容都在描述我们的大学。

 

我为什么考研,为什么来厦门,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却从来不敢说出口……

 

这些东西贺同学给了我答案,她说我们大学时候的相处就跟情侣差不多,除了那个身份。

 

或许吧,但大学时候,我对他依赖大过于喜欢,我知道我们没有可能,所以我早早做好了离开的准备。

 

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释怀的,大概是他说不去厦门了,又或是故事写完的那天晚上,又或者是我拿着跟他有关的文章去投稿,颇受编辑青睐,成功当选签约作者。

 

我在微博上写下,原来左先生,是我写作路上的敲门砖。

 

我该庆幸,他的出现没有给我带来任何情感的寄托,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他真的帮助了我很多。

 

03

他们说人这一生会遇见两个人,一个是白月光,一个是朱砂痣。

 

不偏不倚,我的白月光和朱砂痣都是同一个人。

 

大学,也算短暂拥有过吧,至少身边同学都这么认为,她们说,“傻子都能看出来他喜欢你。”

 

所以是朱砂痣。

 

中学时代,故事里的他和我并不熟,就像我在书里写的那样:是我自作多情了,原以为我们的关系足够好,可是在他眼里,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。

 

左先生初高中时候是怎样的一个人呢?

 

他理科成绩很好,他闪闪发光,他是丢进人群里都能一眼看见的那种。

 

我不知道是我的喜欢给他上了滤镜还是他原本就这般耀眼。

 

我曾在推文里写过无数次,不知道你们是否还记得。

 

看到这你应该明白了吧,我就是森林里那个爱而不得的傻小糖,森林里所有的暗恋故事都是我写的。

 

左先生,是白月光。

 

和书里写的那样,多年后我们开始怀念过去,心里想的不是那个喜欢的人,而是记忆里喜欢他的我自己。

 

04

我的五万字小说不打算发了,前段时间看了柚子写的#第99封信#,简介说“写完这九十九封离别信,我就要向前走啦~”真的是个温柔且浪漫的女孩。

 

于是就萌生出这样一个想法,想写满99封信,寄给左先生。

 

我们还要继续做朋友,释怀的是过去那段感情,而不是现在;我曾想过要跟他失联,也试过很多次,但还是忍不住跟他联系。

 

这辈子也算坚定的选择过一个人吧,至少我的青春也曾炽热过,虽然很没胆,但是能写下这些,也算是新的开始。

 

我会将五万字小说整理成99封信,用笔写下,寄给过去,然后像柚子说的那样,写完这些东西我就要向前走啦!

 

如果可以的话,和我见一面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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