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小学同窗

“红”是个女孩,我小学的同窗。她家是与姥姥家一路之隔的农家院落。低矮的土墙内,春天总是开出满树杏花。不久,自然有毛茸茸的酸杏,嘴角本能地渗出一股酸水。麦收时,只剩树梢尖不易触及的几颗,在风中轻摇。暮春时节,满树清香的枣花一同做着金色的梦。红”家蜜枣儿个大且甜,或许是没有如姥姥树下土厕气味所殃及的缘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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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名“国红”、“永红”、“小红”是那个时代的印记,是一种时尚。“红”在姊妹四个中排行老大。眼神清澈,一眼可望到心底的那种。小时候没有玩具,男孩女孩都喜欢收集大人们洗衣时砸开皂角时的籽实,或者在杏枣核中选择品相好的,一面涂上红或蓝黑墨水,爬在地上寻出较为平坦的一块一起“拾梅”。男生的技艺远不及女生的,我便不及“红”,也因此时常陷入自卑。尽管如此,玩得满身是土,大人们喊吃饭,才各自散去。
瓦窑头的天空中,大队广播传出原版的赵城土话,重播着小学的开学通知。说来也巧,我与“红”同坐一条长凳趴一张课桌,肘间划一条分界线,在桌上学鲁迅刻一个“早”字。从家门口变成学校,彼此突然变得陌生,在校竟然沒有说过一句话。再说还封建,甚至不敢看对方一眼,住往是伪装看书用眼角的余光偷瞄一眼。放学时,也自然保持一定的距离。只有在家门口,说话才有些放松。即使记不清老师布置的作业,问询时目光相触,又会迅速移开,脸上显出一阵温热来。读完小学四年级,我转学了。
多年后,我一直在奔忙于自己的学业,工作。在黯然中,愚钝木然,无所建树。辜负了给予我厚望的长辈。听到关于“红”的消息的散片,也变得遥远。“红”并未远嫁,与我结伴上学的发小成了一家,日子过得朴素而幸福。听说还远去内蒙打工,为了子女奉献着中年的光热。
后来回故乡去,时而遇见“红”,体态臃肿,但很结实,头发蓬松,然而表情豁达。谈及童年的那些无可追踪的泡影,仍会开心地笑出眼泪来。听说,“红”已当奶奶了!转晴如今的两鬓如霜,不由使人有“时光好白驹过隙的”的感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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